房產稅征收管理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們在何處,,而在于我們朝著什么方向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備考,,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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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房產稅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五章—房產稅
【知識點】房產稅征收管理
納稅義務 發(fā)生時間 | (1)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 (2)其他情形:次月起繳納 |
納稅期限 | 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
納稅地點 | 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自覺心是進步之母,,自賤心是墮落之源,故自覺心不可無,,自賤心不可有,。希望大家利用好考前的最后復習時間,,多多學習知識點,!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