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搶跑:資源稅稅收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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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源稅稅收優(yōu)惠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資源稅
【知識點】資源稅稅收優(yōu)惠
資源稅稅收優(yōu)惠
免征 | 開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的原油,、天然氣 |
煤炭開采企業(yè)因安全生產需要抽采的煤成(層)氣 |
減佂 | 從低豐度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減征20%資源稅 |
高含硫天然氣,、三次采油和從深水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減征30%資源稅 | |
從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品,,減征30%資源稅 | |
稠油,、高凝油減征40%資源稅 | |
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減征50%資源稅 |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決定的免征或者減征規(guī)定 |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 |
納稅人開采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 |
【提示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同一應稅產品,,其中既有享受減免稅政策的,又有不享受減免稅政策的,,按照免稅,、減稅項目的產量占比等方法分別核算確定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
【提示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同一應稅產品,,同時符合兩項或者兩項以上減征資源稅優(yōu)惠政策的,除另有規(guī)定外,,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執(zhí)行,。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