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一》預習考點: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稅務師考試是一共五個科目,,分別是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其中稅法一科目較為基礎,,非常適合初次參加考試的考生學習,。小編整理了以下考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內容導航】
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增值稅
【知識點】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轉讓無形資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應視同銷售計稅,。
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雙公例外原則)
【舉例1】甲公司將房屋出租給乙針灸館,不收取租金,,但甲公司工作人員可以在乙針灸館免費針灸,。本案看似無償、實質有償,,甲公司的房屋出租行為應當視同銷售不動產(chǎn)租賃服務,,征收增值稅;乙針灸館提供的免費針灸服務應當視同銷售針灸服務,,征收增值稅,。
【舉例2】甲市發(fā)生水災,某貨運公司根據(jù)國家指令無償提供運輸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稅法一科目雖然是稅務師考試中難度最小的科目,但考生們在備考時也不要輕視,,對于簡單的科目更要一次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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