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法一》高頻考點:特殊售房方式應納稅額的計算
2018年稅務師考試補報名時間是7月25日到8月10日,想參加考試卻未報名的考生要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東奧小編今天準備了《稅法一》科目的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了解。
【內容導航】
特殊售房方式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
【知識點】
特殊售房方式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具體方法如下:
納稅人成片受讓土地使用權后,,分期分批開發(fā),、轉讓房地產的,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若按此辦法難以計算或明顯不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積或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方式計算分攤,。
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扣除項目金額的計算公式為: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的總金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面積或建筑面積÷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總面積)
【特別提示】土地增值稅計算的命題規(guī)律,。下圖為土地增值稅配比型計算的基本規(guī)則示意圖,,運用這種方法計算是近幾年的命題趨勢。
關于土地增值稅計算的命題,,已經經歷了從傳統“步驟型”到“配比型”的變化,。開始注重考核土地增值稅與其他稅種的關系以及土地增值稅計算中已售與未售之間成本項目的分攤。多次考核土地增值稅的已售工程與未售工程的配比計稅的規(guī)則,。土地增值稅計算的復雜性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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