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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為企業(yè)提供勞務,企業(yè)在收到自然人代開的勞務費發(fā)票后,,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代繳端會收到“自然人代開發(fā)票提醒”,。企業(yè)作為代繳義務人,,應該如何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呢?針對在這個問題已經在正文中為大家總結完畢,,前來關注吧,。
文章來源于:浙江稅務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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