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如何判斷享受,?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已發(fā)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號) 及相關細則,。下面由上海稅務公眾分享的表格,幫助您判斷享受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
現(xiàn)住房轉讓 | 新購住房 | ||
新房 | 二手房 | ||
換購行為發(fā)生時間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xiàn)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 | |||
時間點 確定 | 出售住房時個人所得稅完稅時間 | 在住建部門辦理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的時間 | 契稅的完稅時間或不動產(chǎn)權證載明的登記時間 |
退稅辦理條件 | 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包括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qū)、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qū)劃范圍 | ||
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應為新購住房產(chǎn)權人或產(chǎn)權人之一 | |||
依法繳納轉讓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并完成不動產(chǎn)權屬變更登記 | 按照住建部門要求完成房屋交易合同備案 | 依法繳納契稅并完成不動產(chǎn)權屬變更登記 | |
退稅金額計算 | 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xiàn)住房轉讓金額的,退稅金額=現(xiàn)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xiàn)住房轉讓金額的,, 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xiàn)住房轉讓金額)×現(xiàn)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購住房為多人共有的,,應按照納稅人所占產(chǎn)權份額確定該納稅人現(xiàn)住房轉讓金額或新購住房金額 | |||
住房金額確定 | 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 | 在住建部門網(wǎng)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 | 房屋的成交價格 |
金額與核定計稅價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計稅價格為準 | |||
金額均不含增值稅 | |||
退稅辦理地點 | 向征收現(xiàn)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一般為本地政務服務大廳或者不動產(chǎn)交易大廳等場所 | ||
退稅辦理所需材料 | 填報《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納稅人身份證件; 2.現(xiàn)住房的房屋銷售合同,; 3.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房屋銷售合同、不動產(chǎn)權證書及其復印件,; 4.新購住房為新房的,,報經(jīng)住建部門備案(網(wǎng)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復印件 | ||
不再符合退稅條件如何處理 | 納稅人因新購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銷或無效等原因導致不再符合退稅政策享受條件的,,應當在合同解除,、撤銷或無效等情形發(fā)生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主動繳回已退稅款 |
政策來源于:上海稅務公眾號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