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業(yè)對外國企業(yè)捐贈,需要辦理哪些稅務手續(xù),?
企業(yè)捐贈是指企業(yè)自愿將人,、財、物贈送給與企業(yè)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受贈者用于慈善公益事業(yè)的行為,。那么,,企業(yè)是否可以捐贈給其他企業(yè)呢?如果居民企業(yè)對外國企業(yè)進行捐贈,,是否有需要辦理的稅務手續(xù)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對其了解一二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文件第一條規(guī)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1.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游,、通信、建筑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yè)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2.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3.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guī)定進行稅務備案。
第二條規(guī)定,,境內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在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并填報《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備案人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xù),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木用衿髽I(yè)對外國企業(yè)捐贈需要辦理的稅務手續(x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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