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解讀——《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為了便利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國家出臺了《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對相關申報表進行了詳細規(guī)劃,,本期小編繼續(xù)為大家介紹在會計實務中,,《公告》中五大報表的第二個——《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的應用方法,。
一,、《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適用范圍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主要是為了讓取得境外所得的納稅人能夠更好的計算記錄和填報抵免限額,。因此,,該表主要適用于納稅年度內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按稅法規(guī)定進行申報時,《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需一同附報,。
二,、《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的注意事項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居民個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及提交申報表,。
2.稅款所屬期應填寫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當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匯算清繳申報時間為次年,,也就是2020年填報的是2019年的相關信息,因此,,2020年提交的上報表稅款所屬期應填寫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如居民個人取得除綜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的,則需填寫“除綜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部分,,并附報《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4.如居民個人取得境外股權激勵,則需填寫“境外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計算”,,并附報《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5.如無住所居民個人預繳時,被預判為非居民個人因而按取得數月獎金計算繳稅,,則匯繳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將一筆數月獎金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并展昭真實情況填寫“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部分,。
6.《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需同《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一同報送,。
不同的報表應對不同的納稅人,申報時納稅人務必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適合的申報表填寫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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