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收款興起,,賬務處理看這里
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子支付越來越成為人們的主要支付方式之一,小到市場,、超市,,大到醫(yī)院,、政府,越來越多的場所開放了電子收費方式,,許多企業(yè)也跟隨大眾開放了電子支付方式,。但電子支付方式與傳統(tǒng)支付方式有所不同,,面對電子支付的興起,,財務人該如何正確應對呢?
一,、電子支付等支付方式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要判斷微信或支付寶等支付方式是否可以稅前扣除,,首先我們要清楚利用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屬于什么交易,。支付寶或微信等都屬于電子結算方式,,而電子結算與票據(jù)、信用卡等結算方法都屬于非現(xiàn)金交易,。非現(xiàn)金交易是指以現(xiàn)金以外其他支付手段進行貨款清算的交易方式,,支付寶和微信完全符合該定義,因此,,支付寶,、微信等交易方式都屬于非現(xiàn)金交易,。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guī)定:“第十四條企業(yè)在補開、換開發(fā)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fā)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三)采用非現(xiàn)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也就是說,,以電子支付等非現(xiàn)金方式支付也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那么,,財務人該如何對它們進行稅務處理呢?
二,、電子支付如何獲取原始憑證,?
想要進行稅前抵扣,,必然需要憑證,根據(jù)憑證上注明的金額依法進行稅前扣除,。但電子支付等付款方式無法像其他支付手段一樣,,獲取如銀行對賬單一類的憑證,。那么,微信或支付寶等付款方式該如何獲取憑證呢,?
其實,,微信或支付寶等第三方的支付賬單或截圖都可以作為憑證,,只需要將其打印出來就可以證明業(yè)務的真實性,并作為原始憑證使用進行抵扣,。
三,、電子支付賬務處理
【案例】
小魏公司收到了客戶開具的5 000元發(fā)票,,支付寶實際到賬4 995元,支付寶扣除手續(xù)費5元,。則,,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應收賬款 5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 424.78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75.22
收到款項
借:其他貨幣資金 4 995
財務費用——手續(xù)費 5
貸:應收賬款 5 000
溫馨提示:因手續(xù)費金額較小無法取得付款證據(jù),可在憑證后附一張帶有領導簽字審批的文字說明,。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a href="http://4455.net.cn/scjy/kc_cwjs/hjjn/" target="_blank">電子支付賬務處理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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