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區(qū)別
財政收入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核心區(qū)別在于涵蓋范圍和用途的差異,。前者是政府所有收入來源的總稱,,后者則是其子集,即,,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則屬于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聚焦于政府履行基礎職能的直接收入來源,。其范圍僅包含稅收、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等與公共服務直接相關的項目,,國債等特定收入不包含在內,。
財政收入的形式
財政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稅收?:這是政府取得財政收入的最普遍、最可靠的形式,。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依法向納稅人強制征收的收入。它是最古老,、也是最主要的一種財政收入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特征,。
?2.國有資產收益?:指政府依靠國有資產獲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利潤,、租金,、股息、紅利等等,。這也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3.政府公債?:也被稱為政府公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公債,。國債其實就是國家憑借信用向人民借得的有償性收入,。
?4.政府收費?:指政府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在提供公共服務、實施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設施的使用時,,向受益人收取一定費用的收入形式,。比如日常繳納的高速費、考務費等等,。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形式的財政收入,如專項收入(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并納入預算管理的有專項用途的收入,,如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排污費收入等),、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罰沒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外事服務收入等)以及專用基金收入(指經國家批準設立的,列入預算但由各部門自行管理的各種基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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