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yè)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征收嗎,?
【問題】建筑企業(yè)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征收嗎?
【答案】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wù),,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wù),。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shè)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guān)內(nèi)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nèi)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