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可以再分包嗎
不可以,。勞務分包單位不能將其承包的勞務再次分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定額發(fā)票還能用嗎2025年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發(fā)票簡并票種統(tǒng)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142號)規(guī)定,,定額發(fā)票的使用對象限定于在稅控收款機和網上開具發(fā)票使用范圍外,開票量及開票金額較小,,或者不適合使用機具開票的納稅人,。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選擇是否設置定額發(fā)票。
建議咨詢當地主管稅務局,,以當地稅務機關回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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