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的種類和內容
①按時間劃分為定期清查和臨時清查,,其中定期清查指按照預先安排的時間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及貨幣資金進行清查,臨時清查指根據特定的需要對有關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進行的清查,。
②按對象和范圍劃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其中全面清查指對企業(yè)所有財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和核對,,局部清查指對部分財產進行清查與核對。
財產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1,、開展資產清查前的相關準備工作;2,、對單位固定資產、商品,、材料等實物的清查;3,、對單位現金實際狀況的清查;4、對單位銀行存款實際狀況的清查;5,、對單位各種往來款項的清查,。
財產清查的概念及作用
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核對,,查明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和結算款項的實有數額,,確定其賬面結存數額和實際結存數額是否一致,,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專門方法。在企業(yè)日常工作中,,在考慮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選擇范圍大小適宜,、時機恰當的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主要作用如下:
①確定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實有數,,查明賬存額與實存額之間的差異以及產生差異的原因和責任,,以便及時調整賬面記錄使賬存額與實有額一致,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和可靠;
②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儲備和利用情況,,以便采取措施,充分挖掘財產物資的潛力,,促進財產物資的有效使用;
③查明各項財產物資有無挪用,、貪污,、盜竊以及有無毀損、變質和浪費等情況,,以主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保護各項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
④檢查會計主體對財經紀律的遵守情況,,查明各種往來結算款項的結算是否正常,,及早發(fā)現長期欠的債權、債務,,避免壞賬損失的發(fā)生,,并自覺遵守結算紀律和制度;
⑤查明財產物資的驗收、保管,、調撥,、報廢以及現金出納、賬款結算等手續(xù)制度的貫徹和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有關規(guī)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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