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債務總公司承擔嗎,?
【問題】分公司的債務總公司承擔嗎,?
【答案】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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