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我國某居民企業(yè)2020年度境內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萬元,。該企業(yè)在A,、B兩國設有分支機構,A國分支機構當年應納稅所得額600萬元,,A國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0%,;B國分支機構當年應納稅所得額400萬元,B國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30%,。該企業(yè)已經按照規(guī)定在A,、B兩國繳納了所得稅,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選項AB:自2017年1月1日起,企業(yè)可以選擇“分國(地區(qū))不分項”或者“不分國(地區(qū))不分項”計算其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在A國的已納稅額=600×20%=120(萬元),,在B國的已納稅額=400×30%=120(萬元)。選項C:采用分國不分項計算抵免,,A國的抵免限額=600×25%=150(萬元)>120萬元,,需在我國補稅=150-20=30(萬元);B國的抵免限額=400×25%=100(萬元)<120萬元,,無須在我國補稅,。所以采用分國不分項計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國補繳30萬元企業(yè)所得稅,。選項D:采用不分國不分項計算抵免,,AB兩國合計抵免限額=(600+400)×25%=250(萬元)>240萬元(120+120),需要在我國補稅=250-240=10(萬元),。
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企業(yè)所得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227頁
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