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開始,,2025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開始確認,!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nèi)容進行確認,。那么,有納稅人提出了疑問:每年12月份都要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嗎,?
每年12月份都要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嗎,?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22年第7號)規(guī)定:“第九條?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xù)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nèi)容進行確認,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本文來源:內(nèi)蒙古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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