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2024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通知
廣東清遠2024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通知公布,,時間皆為7月12日至7月25日,,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12日9: 00至7月25日17: 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復查申請。
? 24年各地高會考試成績復核時間 ? 24年各地高會考后資格審核時間
關于清遠考區(qū)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會計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復查
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 2024年7月12日 9: 00至7月25日17: 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成績復查申請,。我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將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向考生提供所復查科目的明細分值。
二,、考后資格復核
(一)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60分(含)以上的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將不予核發(fā)成績合格單。
(二)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文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是指審計師,、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類)、統(tǒng)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chǎn)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報考高級資格的,其學歷應于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三)考后資格復核實行線上辦理方式??忌鷳?2024年7月12日9: 00至 7月25日17: 30登錄信息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模塊進行資格復核申請,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我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將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對考生提交的復核申請進行審核,。
(四)考生申請考后資格復核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 //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考生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或學位證書,。
4.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5.會計工作簡歷表(附件1)。
6.考生承諾書(附件2),。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復核咨詢電話:0763-3877992,、3877231)
附件1.會計工作簡歷表.doc
附件2.考生承諾書.docx
清遠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nèi)容不斷變化與調(diào)整,,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師成績復核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nèi)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