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試的特點(根據(jù)2021年8月27日的試卷)
1. 既考核考生基礎(chǔ)知識的扎實程度,,又對考生的理解和運用能力提出要求,。
2. 客觀題覆蓋面廣,,個別考題較偏不容易掌握,,主觀題主要以計算為主。
3. 問答題增多,。
4. 注重實體與程序相結(jié)合,,將稅收實體法與程序法交叉考核。
5. 小稅種偏重于考核計稅依據(jù),、稅收優(yōu)惠和征收管理,。
6. 主要丟分章: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稅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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