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征收方式與應納稅額核定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備考初級會計的考生朋友們,,一分辛苦一分才,,希望大家能夠投入百分百的熱情和堅持,,下面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經濟法基礎》考點,,要認真學習哦!
稅款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 | 適用范圍 |
查賬征收 | 適用于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能夠如實核算和提供生產經營情況,,并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款和如實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
查定征收 | 適用于生產經營規(guī)模較小、產品零星,、稅源分散,、會計賬冊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小型廠礦和作坊 |
查驗征收 | 適用于納稅人財務制度不健全,,生產經營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動性大的稅源 |
定期 定額征收 | 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批準的生產、經營規(guī)模小,,達不到規(guī)定設置賬簿標準,,難以查賬征收,不能準確計算計稅依據(jù)的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yè)) |
應納稅額核定
1.情形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2.方法
稅務機關有權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法核定應納稅額;當其中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1)參照當?shù)赝愋袠I(yè)或者類似行業(yè)中經營規(guī)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2)按照營業(yè)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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