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職工年休假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職工年休假
【學員提問】
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但是在現實工作中的話,都是去一個新的單位工作滿一年才給年假,,而不是累計工作滿一年?比如我2010.1.1-2010.8.1在甲公司上班,。2010.8.2-2010.12.31在乙公司上班,那么我還可以在乙公司享受年休假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在現實工作中,,是去一個新的單位工作滿一年才給年假,,而不是累計工作滿一年。比如我2010.1.1-2010.8.1在甲公司上班,。2010.8.2-2010.12.31在乙公司上班,,按照規(guī)定,在2011年1月1日工作滿1年后,,就可以在乙公司享受年休假5天�,,F實中有些做法是與法律規(guī)定不符的,現在就業(yè)難,,很少有人跟老板據理力爭,,保住工作要緊,。我們考試不要受現實不規(guī)范做法的影響,按照教材的規(guī)定回答問題,。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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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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