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東奧會計在線 >> 初級會計職稱 >> 經(jīng)濟法基礎 >> 正文
【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視為訂立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視為訂立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學員提問】
郭老師第九講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視頻約32:40處例題4 D選項問題
例題: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甲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選項D:若甲公司2013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勞動合同,,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郭老師講解 D入選,,我怎么覺得不對呢 應該給11+3=14月雙倍工資呢,。
按教材P37 (4)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甲公司在2013年7月5日起就應和王某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月5日訂合同不應該補這3個月的么?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要弄清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適用的前提是什么。
我們看一下這里的法條來理解一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看老師畫黃線的部分,一個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一個是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出現(xiàn)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的時候,也就是出現(xiàn)上面說的那三種情形的時候,,才適用上面的2倍工資的規(guī)定,。
祝您學習愉快!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含稅與不含稅銷售額的判定
- 下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賠償金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