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
單項選擇題
某廣播影視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2月份提供廣告設計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萬元,,提供廣告發(fā)布服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50萬元。當月接受旅客運輸服務,,支付不含稅價款20萬元,,則該廣播影視公司2014年12月份應繳納增值稅( )萬元。
A.15.5
B.12.86
C.19.8
D.25.54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2014年12月份該公司應繳納增值稅=(80+250)×6%=19.8(萬元)。
【學員提問】
營改增稅率不是統(tǒng)一為3%了嗎,?為啥還有6%,,考試的時候,是按哪個稅率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沒有統(tǒng)一,您應該是混淆了另外一個規(guī)定,對于傳統(tǒng)增值稅業(yè)務,,簡并增值稅征收率為3%,,沒有4%、6%和4%減半的情況了,,只有3%和3%減按2%的情況,,注意這里的6%并不是說的營改增應稅服務中的6%,而是說的,,教材158頁的第6點的內容,,原來這里的3%是6%;
對于營改增應稅服務,仍然是有17%,、11%,、6%這幾個稅率。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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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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