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經濟法基礎》沖刺考點練習:訴訟時效的中止
【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將于5月16日至20日開始,,現階段為沖刺備考階段,,學員不僅要努力備考的同時,,也應該多關注2015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入口匯總,,本篇為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之《經濟法基礎》沖刺考點練習:訴訟時效的中止,。
單項選擇題
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fā)生之后,,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除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例外,其他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所以選項A錯誤,。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之一,所以選項B錯誤,。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所以選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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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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