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5《經濟法基礎》第四章高頻考點:消費稅的稅率,。
消費稅的稅率
【考情分析】
考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法律制度第二節(jié)消費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相關考點通】:
2015年《經濟法基礎》考點通:消費稅的稅率
【高頻考點】:消費稅的稅率
消費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比例稅率;另一種是定額稅率,即單位稅額,。消費稅稅率形式的選擇,,主要是根據(jù)課稅對象情況來確定,對一些供求基本平衡,,價格差異不大,,計量單位規(guī)范的消費品,選擇計稅簡單的定額稅率,,如黃酒,、啤酒、成品油等;對一些供求矛盾突出,、價格差異較大,,計量單位不規(guī)范的消費品,選擇稅價聯(lián)動的比例稅率,,如煙,、白酒、化妝品,、護膚護發(fā)品,、鞭炮、汽車輪胎,、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摩托車、小汽車等,。
1.(1)比例稅率:多數(shù)應稅消費品;(2)定額稅率:成品油,、啤酒、黃酒;(3)復合稅率:卷煙和白酒,。
2.“從高”適用稅率:
(1)納稅人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計征消費稅。
(2)納稅人生產銷售兩種稅率以上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消費稅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計征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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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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