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結束,,2015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書及教材已上市熱銷,。在此階段,,學員可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征納雙方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征納雙方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稅收法律責任
1.違反稅務管理行為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①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谖窗凑找�(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畚窗凑找�(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芪窗凑找�(guī)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菸窗凑找�(guī)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藜{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xù)的。
(2)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 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逃避稅務機關追繳欠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偷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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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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