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開始,考生可以參看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入口匯總,,并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考知識點:房產稅征收管理。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房產稅征收管理
【知識點相關內容】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yè)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xù)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業(yè)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其他特殊規(guī)定,。
(二)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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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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