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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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提前至5月16日至20日,,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們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預習,本篇文章是 2015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2015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知識點相關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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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訂立勞動合同中: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l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二)履行勞動合同中: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
(三)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中: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區(qū)分賠償責任與違約金
(一)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者違反培訓協(xié)議,,未滿服務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或者因勞動者嚴重違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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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