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提前至5月16日至20日,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們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預習,,本篇文章是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點擊更多>>
1.勞動爭議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勞動爭議的范圍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
2.勞動爭議的解決原則和方法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協商不是必經程序)
2.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是必經程序)
3.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經程序,不同于普通民事糾紛)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不實行一裁終局制,但是必須仲裁前置)
東奧網站發(fā)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fā)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相關熱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下一篇初級: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勞動爭議的勞動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