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提前至5月16日至20日,,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們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預習,,本篇文章是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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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概念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xié)議,。
勞動關系的特征:
1.勞動關系主體具有特定性,。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2.勞動關系的內容具有較強的法定性,。當事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不得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否則無效。
3.勞動者在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的地位在發(fā)生變化,。
(二)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國辦院校的教職工比照《公務員法》執(zhí)行,。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后勤人員:機關車隊,、食堂、保潔等,,都屬于這一項,。
3.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作規(guī)定的,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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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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