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已經開始備考,,學員們不要懈怠,小編會與您一路同行,。今天給大家準備的是《經濟法基礎》里面比較難點的:稅收管理,。供學員們參考。
稅務管理
一、稅務管理概述
稅務管理主要包括稅務登記管理、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內容。
二,、稅務登記管理
(一)稅務登記的概念與范圍
1.稅務登記的概念:稅務登記是整個稅收征收管理的起點。
2.稅務登記范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購氖律a、經營的納稅人:企業(yè),,企業(yè)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yè)單位;
�,、诜菑氖律a經營但依照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納稅人;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除外;
�,、劭劾U義務人: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提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3.稅務登記證件及使用
(1)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①開立銀行賬戶;②領購發(fā)票。
提示:兩個時間:
�,、匍_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將其全部賬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②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2)納稅人辦理其他稅務事項時,,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件:①申請減稅,、免稅、退稅;②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③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④辦理停業(yè),、歇業(yè)。
(3)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
(二)稅務登記內容:
稅務登記內容包括:設立(開業(yè))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注銷稅務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以及停業(yè),、復業(yè)登記等。
1.設立稅務登記
(1)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的地點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購氖律a、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含臨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趶氖律a、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俟ど虪I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核準執(zhí)業(yè)證件;②有關合同,、章程、協(xié)議書;③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證書;④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業(yè)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4)稅務登記證件的發(fā)放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稅務機關在其稅務登記證件上登記扣繳稅款事項,不再發(fā)給扣繳稅款登記證件,。
2.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停業(yè),、復業(yè)登記
(1)停業(yè)登記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yè)的,應當在停業(yè)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yè)登記,。納稅人的停業(yè)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提示:納稅人在停業(yè)期間發(fā)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稅款,。
(2)復業(yè)登記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yè)登記,。
4.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1)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fā)《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yè)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xù)。
(3)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xù),。
5.注銷稅務登記
(1)納稅人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提示: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fā)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三)稅務登記的管理
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l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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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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