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關于規(guī)范初級會計資格證書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吉林省財政廳發(fā)布了關于規(guī)范初級會計資格證書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每年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可以提交證書補辦申請,。政策詳情如下,請各位吉林考生認真閱讀,!
各市(州)財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財政局:
為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管理,,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3〕16號)要求,,現就規(guī)范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管理
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實行屬地化管理,。證書發(fā)放及補(換)發(fā)工作由考生報考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二,、發(fā)放程序
(一)證書分發(fā)流程
吉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辦”)收到資格證書后,將證書及考生數據信息分發(fā)至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由各市(州)、各縣(市)考試管理機構按程序組織發(fā)放,。
(二)證書發(fā)放流程
1.現場領取,。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辦理,。本人因故不能現場領取的,代領人須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委托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3)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存檔要求,。《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以下簡稱《合格人員登記表》)隨證書同步發(fā)放,?!逗细袢藛T登記表》經由省考辦和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共同蓋章后存入人事檔案,。
(三)證書補(換)辦流程
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初審后,將補(換)證材料報送省考辦,,由省考辦統(tǒng)一提交至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辦理,。
補領申報材料:(1)持證人員須提交《關于補(換)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申請函》(附件1);(2)《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申請補發(fā)登記表》(附件2),;(3)《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4)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身份證信息,、姓名信息有誤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相關證明),。
(四)《合格人員登記表》補辦流程
由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對申請補辦《合格人員登記表》人員信息審核、匯總后,,上報省考辦審核后統(tǒng)一辦理,。
補領申報材料:(1)《關于申請補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的函》(附件3),;(2)《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申請補辦登記表》(附件4);(3)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單,;(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集中受理時間
(一)證書補辦,。按照人社部證書管理部門要求,證書補(換)發(fā)集中辦理,。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向省考辦提交補證申請材料。
(二)《合格人員登記表》補辦,。省考辦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集中受理一次補辦申報,,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須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完成材料報送,。
四,、其他要求
(一)申請補辦證書或登記表人員,須在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可查詢到有效信息,。
(二)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三)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辦理、誰保管,、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公開辦理程序,優(yōu)化辦理流程,,為考生提供便捷服務,。
各市(州)、各縣(市)級考試管理機構聯系電話:
1.長春市:長春市會計考試中心(長春市前進大街2688號,,長春市財政局綜合辦公樓C座二樓會計大廳),,0431-89865971,;
2.吉林市:吉林市財政科研所五樓培訓部(吉林市船營區(qū)青島街永春胡同8號),0432-62011331,;
3.四平市:四平市財政局五樓會計科1(四平市鐵西區(qū)市府路2號),,0434-3215082;
4.遼源市:遼源市財政局會計科(遼源市人民大街3386號),,0437-3252494,;
5.通化市:通化市財政局二樓223室(通化市新橋路259號),0435-3502223,;
6.白山市:白山市財政局會計科(白山市渾江區(qū)長白山大街2726號),,0439-3226392;
7.白城市:白城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四樓(白城市海明東路25號),,0436-3330351,;
8.延邊州:延邊州財政局會計處412室(延吉市延龍路608號),0433-2876085,。
9.松原市:松原市財政局11樓,,會計科(松原市寧江區(qū)長寧南街2050號),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梅河口市財政局會計科506室(梅河口市銀河大街2180號),,0435-4223791;
11.公主嶺市:公主嶺市財政局一樓會計科(公主嶺市新開街3號),,0431-76869019,。
附件:
1.關于補(換)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申請函(模版)
2.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申請補發(fā)登記表
3.關于申請補辦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的函(模版)
4.《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申請補辦登記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5年3月3日
說明:因政策,、內容等不斷變化與調整,,以上初級會計證領取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