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預習考點:行紀合同
注冊會計師考試應該開始備考啦,!考生們有動起來嗎?今天東奧小編帶領大家來復習合同法律制度內關于行紀合同的知識點,,該知識點要求考生們理解即可。每天堅持和小編一起復習,,長時間的積累將會有不小的收獲,。
【所屬章節(jié)】注冊會計師經濟法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節(jié) 幾類主要的有名合同
【知識點】行紀合同
【難易程度】☆☆
【重要程度】☆☆
一、行紀合同的概述
行紀合同是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簽訂的該合同的性質必須是有關貿易的商業(yè)性的合同,并且委托人必須因此支付相應的報酬給行紀人,。(典型事例:拍賣公司)
二,、行紀合同的性質
行紀合同在廣泛的意義上來講,它是屬于委托合同的一種類型,,也因此在行紀合同中未做規(guī)定的部份將與委托合同的規(guī)定相同,。
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qū)分:
三,、行紀合同的權利與義務
1. 權力與義務
(1)義務:行紀人在得到委托物時,,應當對其妥善保管,。
(2)權力:委托人在行紀人完成行紀合同時,未按時間預期支付或拒絕支付報酬時,,行紀人可以對委托物行使留置權,,但另有約定的應遵循約定。
行紀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時,,因為行紀人會因該合同享有權力并承擔義務,。因此當委托人因為第三人不履行簽訂合同而受到損失時,,行紀人應對此向委托人賠償損失,,但另有約定的應遵循約定。
2. 價格的出入
(1)當行紀人以高價買入或者低價賣出貨物時,,行紀人補齊差價則行紀合同可以發(fā)生效力,,行紀人便可要求委托人履行合同。
示例1:A委托B購買貨物,,要求花費不可以超過10萬元,但是B卻花費了11萬元,。(高價買入)
示例2:A委托B銷售貨物,,要求花費不可以低于10萬元,但是B的售價為9萬元,。(低價賣出)
(2)當行紀人以高價賣出或者以低價買入時,,行紀人可以按照約定要求委托人增加自己的報酬,但另有約定的應遵循約定,,約定無法確定時,,獲得利益歸委托人所有。
示例1:A委托B購買貨物,,要求花費不可以超過10萬元,,但是B只花費了9萬元。(高價賣出)
示例2:A委托B銷售貨物,,要求花費不可以低于10萬元,,但是B的售價為11萬元。(低價買入)
3. 介入權
當委托人委托行紀人時,,行紀人自己作為買受方或者出賣方時,,商品必須有“市場定價”,。但除了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況。因為無市場定價時行紀人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隨意定價,,有失公平,。
行紀合同就為考生們總結到這里了。想要學好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就應該與小編一起多動手,,畫畫圖;多動腦,,理理思路,。東奧會計在線會為考生們提供更多關于注會考試的信息,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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