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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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點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十三章58講
【知識點】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點
在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通過對經(jīng)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jié)稅”的稅收利益。
【提示】籌劃必須做到: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
1.不予征稅方法
2.減免稅方法
3.稅率差異方法
4.分割方法
5.扣除方法
6.抵免方法
7.延期納稅方法
8.退稅方法
【例題1·單選題】甲公司董事會決定新建一條生產(chǎn)線,,在與稅務師進行溝通中希望稅務師能夠在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提出稅收籌劃建議,。稅務師提議甲公司在進行生產(chǎn)線建造的過程中能夠購入相關目錄中的安全生產(chǎn)設備,則稅務師的籌劃建議屬于( ),。
A.減免稅方法
B.抵免方法
C.分割方法
D.不予征稅方法
【答案】B
【例題2·單選題】甲公司的稅務顧問李老師向甲公司建議將其子公司(運輸公司)設立在西部地區(qū),,則該方案屬于( )納稅籌劃。
A.減免稅方法
B.延期納稅方法
C.扣除方法
D.分割方法
【答案】A
【例題3】甲公司2010年對乙公司進行投資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的50%,初始投資1000萬元,。2016年2月甲公司擬結束經(jīng)營,,并將其所占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丙公司,雙方商定的價格為2000萬元,。截止2016年2月乙公司凈資產(chǎn)為4500萬元,,其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為500萬元。
甲公司結束投資有兩種方案:
1.進行股權轉讓,。
2.先分配,,再轉讓。
【解析】
方案一:
股權轉讓所得=2000-1000=1000(萬元),,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1000×25%=250(萬元),。
方案二:
運用了分割法和減免稅法,將轉讓價款分為250萬元的分紅和1750萬元的股權轉讓收入,。
投資分紅滿足條件可以免稅,,股權轉讓所得=1750-1000=750(萬元),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750×25%=187.5(萬元),。所以應選擇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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