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基礎考點:留抵稅額
2017年稅務師考試在即,為方便大家順利備考,,東奧小編為您整理《稅法一》基礎考點: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形成留抵稅額
【內(nèi)容導航】
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形成留抵稅額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11講
【知識點】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形成留抵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出現(xiàn)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即留抵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的,,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小編為你整理2017年稅務師《稅法一》基礎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高效備考,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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