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增值稅征稅范圍
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復習,,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2017年《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增值稅征稅范圍及計稅方法審核的基本內容
【內容導航】:
1.審核征稅范圍的基本條件:
2.審核視同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3.審核混合銷售的增值稅處理:
4.計稅方法的審核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第九章第20講增值稅納稅審核與納稅申報(1)
【知識點】:增值稅征稅范圍及計稅方法審核的基本內容
1.審核征稅范圍的基本條件:
(1)審核是否屬于境內應稅行為的審核;
(2)審核是否屬于經營活動;
(3)審核是否為他人提供;
(4)審核應稅行為是否屬于有償。
2.審核視同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1)視同銷售貨物的審核;
(2)視同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審核。
3.審核混合銷售的增值稅處理:
(1)審核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
(2)審核混合銷售的增值稅處理是否正確。
4.計稅方法的審核
一般納稅人的基本計稅方法為一般計稅方法,,但是對于一般納稅人發(fā)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1)審核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的應稅行為是否符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guī)定;
(2)審核是否按規(guī)定辦理計算辦法的備案手續(xù);
(3)審核簡易計稅辦法變更情況,。
今天的成功是因為昨天的積累,明天的成功則依賴于今天的努力,。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祝大家2017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更多習題歡迎查看:2017年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