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企業(yè)重組
2017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大家都學習的怎么樣了呢?考生在備考時會遇到一些問題,在答疑板中可以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也會及時答復你的問題,,新一輪備考戰(zhàn)役打響,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CPA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問題及回答,,希望能給大家增添助力。
【問題】企業(yè)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
【回答】
規(guī)則:取得金錢的一方是按照公允價值減去計稅基礎確定了損益,,所以新持有方都是按照公允價值確定計稅基礎的,。
舉例:A公司持有甲企業(yè)100%的股權,,每股計稅基礎是2元,公允價5元/股,,擁有125萬股股份,。乙企業(yè)收購甲企業(yè)80%股權,以銀行存款支付價款500萬元,。分析A公司和乙企業(yè)在股權收購過程中的稅務處理,。
分析過程:
A公司:屬于轉讓股權,需要確定股權轉讓所得,,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轉讓股權的股數(shù)=125×80%=100(萬股),A公司轉讓股權的計稅基礎總額=2×100=200(萬元),,轉讓股權的公允價值總額=5×100=500(萬元),,股權轉讓所得=500-200=300(萬元),應納企業(yè)所得稅=300×25%=75(萬元),。
A公司轉讓甲企業(yè)80%股權,,轉讓股權繳納企業(yè)所得稅75萬元,轉讓后擁有甲企業(yè)25萬股股份,,其計稅基礎保持不變,,即計稅基礎為2元/股,共計50萬元,。乙企業(yè)收購甲企業(yè)80%股權,、100萬股股權計稅基礎按照公允價值確定,即計稅基礎5元/股,,共計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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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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