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預習《稅法》知識點:個稅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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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個稅征稅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問題:
1.不予征稅項目: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2.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其它項目
(1)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yè)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
(2)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收入;
(3)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退休人員再任職、企業(yè)(職業(yè))年金,、股票期權的行權等。
山不卻壘土之功,,故能成其高;海不避涓涓細流,,故能成其大。這世上從來就沒有一步登天的神話,,有的只是日積月累,、滴水穿石,沒有什么能夠打敗一個永不言棄的人,。只要方向足夠明確,,信念足夠堅定,全世界都會為你讓路!CPA考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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