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職稱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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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2015年8月1日,,高某將自己價值2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借給朋友鄧某,借期6個月,。9月1日,,鄧某卻以高某的名義將該電腦賣給不知情的陳某,。根據(jù)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
B.鄧某是無權處分行為
C.在高某追認前,陳某可以撤銷該行為
D.陳某可以催告高某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
【正確答案】A, C, D
【知 識 點】代理
【答案解析】
(1)選項AB:鄧某以高某的名義進行的買賣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無權處分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該買賣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選項C:陳某屬于善意的第三人,,在高某追認前,,可以行使撤銷權;(3)選項D: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