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稅法》高頻考點: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2016年注會綜合階段考試即將開始,專業(yè)階段備考正在緊張的進行中,你準備好應考了嗎,?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高頻考點,希望大家都能夠高效通關。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阡N售代銷貨物;
?、墼O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軐⒆援a(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輰⒆援a(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迣⒆援a(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邔⒆援a(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鄬⒆援a(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釂挝缓蛡€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yè)、郵政業(yè)和部分現(xiàn)代服務業(yè),,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庳斦俊叶悇湛偩忠?guī)定的其他情形,。
【歸納與解釋】
十項視同銷售的規(guī)定及運用是稅法必考的知識點??忌斫庖曂N售行為的幾類典型特點:
第一類特點:所有權轉移,,或服務已對外實施并被接受。
第二類特點:脫離增值稅鏈條,。所有權沒有變化,,但是將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從生產(chǎn)領域轉移到增值稅鏈條以外或者轉移到消費領域,。
第三類特點: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
視同銷售貨物的主要行為歸納:
貨物來源 | 貨物去向 |
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 | 用于投資、分配,、贈送等改變所有權的情形 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 |
外購 | 用于投資,、分配,、贈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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