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資產與應收款項的區(qū)別
精選回答
合同資產與應收款項的區(qū)別:
合同資產:
是指企業(yè)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1.合同資產并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該權利除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約義務)才能收取相應的合同對價,。
2.除信用風險之外,,還可能承擔其他風險,如履約風險等,。
應收款項:
1.應收款項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即企業(yè)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
2.應收款項僅承擔信用風險
合同負債: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yè)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處理原則:
1.企業(yè)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yè)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yè)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2.尚未向客戶履行轉讓商品的義務而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中的增值稅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負債的定義,,不應確認為合同負債,。
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的列示要求:
1.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并按流動性分別列示為“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以及“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
2.在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不能互相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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