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濟法》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公司決議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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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決議瑕疵
1.決議不成立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主張決議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公司未召開會議的,,但依據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而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的除外,;
(2)會議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的,;
(3)出席會議的人數或者股東所持表決權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
(4)會議的表決結果未達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通過比例的,;
(5)導致決議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決議無效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
3.決議可撤銷
(1)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二)訴權及訴訟地位
1.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等請求確認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依據公司法請求撤銷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的原告,,應當在起訴時具有公司股東資格,。
股東 | 董事 | 監(jiān)事 | |
不成立 | √ | √ | √ |
無效 | √ | √ | √ |
撤銷 | √ | × | × |
3.原告請求確認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無效或者撤銷決議的案件,,應當列公司為被告。對決議涉及的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列為第三人,。
4.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其他有原告資格的人以相同的訴訟請求申請參加上述規(guī)定訴訟的,,可以列為共同原告,。
(三)第三人信賴利益保護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或者撤銷的,,公司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受影響,。
【單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的被告是( ),。
A.公司
B.對該決議投贊成票的董事
C.董事會
D.出席會議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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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選項A:原告請求確認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無效或者撤銷決議的案件,,應當列公司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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