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jīng)濟法》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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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書面形式
(1)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nèi)容的形式,。
(2)以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nèi)容,并可以隨時調(diào)取查用的數(shù)據(jù)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2.口頭形式
3.其他形式
(1)推定形式
當事人沒有口頭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為間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
【舉例】
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當事人雙方未明確續(xù)租,但承租人繼續(xù)繳納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為可推定房屋租賃合同繼續(xù)成立有效。
(2)默示形式
當事人既未明示其意思,,亦不能借由其他事實推知其意思,,即當事人單純沉默。沉默原則上不具有意思表示價值,,除非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或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舉例】
《民法典》第638條的規(guī)定,試用買賣“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該情形中,,買受人對于是否購買試用標的物的單純沉默,,按照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被解釋為“同意購買”的意思。
【單項選擇題】
“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此處“視為購買”所涉買賣合同的訂立方式屬于( ),。
A.口頭形式
B.書面形式
C.推定形式
D.沉默形式(默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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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在本題引用規(guī)定中,,試用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對于是否購買試用標的物單純沉默,按照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解釋為“同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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