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名師陳小球2020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知識點詳解!想不會都難
很多考生都認為經(jīng)濟法科目是中級會計考試中最簡單的科目,,所以在備考時并不是很重視!這樣其實是不正確的,,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科目涉及大量的法條,需要考生們先理解后記憶,,對于相近的法條要能夠有效區(qū)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東奧名師陳小球老師為大家?guī)砹岁P于“訴訟時效”知識點精彩的講解,,一起來看,!
點擊獲取更多名師課程:2020年中級會計備考福利免費發(fā)放,中級會計名師好課0元聽,!
【課程概要】
本講老師主要講解訴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中斷和中止是容易混淆的知識點,,通過老師細致的分析和運用圖形的講解,把復雜知識簡單化,,最后在通過中級會計考試例題進行鞏固,,使考生對知識掌握更加牢固。
《經(jīng)濟法》知識點:訴訟時效——課程試聽
《經(jīng)濟法》知識點:訴訟時效——名師講義
訴訟時效中止,、中斷(高頻考點)
(1)概念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訴訟時效期間行將完成之際,,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而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以前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2)法律效果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③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
④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提示】相當于在中止情形消除之日起,,重新給予6個月的訴訟時效。
(1)概念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2)法律效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①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②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包括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請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承諾)
③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④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例題·2017單選題】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一定事由的發(fā)生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止。根據(jù)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事由中,,能夠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是( )。
A.權利人提起訴訟
B.發(fā)生不可抗力導致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
C.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
D.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答案】B
課程沒聽夠,?小奧來幫您,!2020年想要繼續(xù)跟隨陳小球老師高效備考,點擊下圖立即進入中級會計輔導課程詳細了解,!祝愿大家都能夠跟隨名師順利通過2020年中級會計師考試,!
【2020中級會計職稱,名師+好課+高效=暢聽無憂班,!】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