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熱門答疑-8.23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即將來到,,考生們此時要注意準考證打印的相關信息,并盡快解決之前備考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熱門答疑小編已更新,,快看這里!
《合同法》對借款合同的基本規(guī)定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老師好,,預扣利息的規(guī)定不就是屬于財管的貼現法嗎,,這兩者有沖突啊,貼現是預先扣除利息,,到期企業(yè)要償還全部的本金,,利息也是按借款總額計息,為什么都是企業(yè)向銀行借款而規(guī)定不同呢謝謝老師
【答疑】
這里是部門法之間的競合,,由于不同部門法的出發(fā)點不同,,保護的法益也就不同,所以要區(qū)別進行記憶,,用經濟法思維來作答經濟法的題,,用貼現法的思維來做答財管的題。
民間借貸合同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老師,,可以幫忙總結一下,,債權債務轉讓,對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的影響嗎
【答疑】
債權轉讓:
對保證人和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債權同時轉讓,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與債權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債務人: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務轉讓:
對保證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部分,,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對債務人和債權人: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租賃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老師好,,租賃合同期限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是指超過20年的期限里不保護承租人的權益嗎還是什么無效呀?謝謝
【答疑】
比如甲租賃房屋,,租期為30年,,但法律規(guī)定,租賃合同的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所以,租期30年中20年是有效的,,另外10年是無效的,,任意一方都可隨時解除合同。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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