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_2024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需要掌握知識點
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wǎng)。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距離我們越來越近,,在剩余的備考時間中,大家要始終堅定自己的目標,,踏踏實實完成自己的學習計劃。
【知識點】可轉換債券
【所屬章節(jié)】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可轉換債券
(一)含義及分類
項目 | 內容 | 說明 |
含義 |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混合型證券,,是公司普通債券與證券期權的組合體 | 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價格或者轉換比例,,自由地選擇是否轉換為公司普通股 |
按照轉股權是否與可轉換債券分離可分為: | 不可分離的 可轉換債券 | 其轉股權與債券不可分離,,持有者直接按照債券面額和約定的轉股價格,在約定的期限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
可分離交易的 可轉換債券 | 在發(fā)行時附有認股權證,,是認股權證和公司債券的組合,,又被稱為“可分離的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 發(fā)行上市后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各自獨立流通,、交易 |
(二)基本性質
性質 | 說明 |
證券期權性 | 可轉換債券給予了債券持有者未來的選擇權,,在事先約定的期限內,投資者可以選擇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也可以放棄轉換權利,,持有至債券到期還本付息??赊D換債券的持有人具有在未來按一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股票的權利,,因為可轉換債券具有買入期權的性質 |
資本轉換性 | (1)可轉換債券在正常持有期,屬于債權性質 (2)轉換成股票后,屬于股權性質 (3)資本雙重性的轉換,,取決于投資者是否行權 |
贖回與回售 | (1)贖回條款(發(fā)行公司的權力) 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xù)高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對發(fā)行公司不利),,發(fā)行公司會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2)回售條款(持有人的權力) 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xù)低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對債券購買人不利),債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債券賣回給發(fā)行公司 |
(三)基本要素
要素 | 說明 |
標的股票 | 標的股票一般是發(fā)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 |
票面利率 | 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會低于普通債券的票面利率,,有時甚至還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
轉換價格 |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內據(jù)以轉換為普通股的折算價格,,即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價格 【提示】由于轉換價格高于公司發(fā)債時的股價,投資者一般不會在發(fā)行后立即行使轉換權 |
轉換比率 | 即轉換股數(shù),,指每一份可轉換債券在既定的轉換價格下能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數(shù)量 轉換比率=債券價值/轉換價格 |
轉換期 |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債券的期限。轉換期間的設定通常有四種情形: 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定,,可轉換債券自發(fā)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jù)可轉換債券的存續(xù)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 |
贖回條款 | (1)含義:指發(fā)債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債券的條件規(guī)定。 (2)發(fā)生時機:一般發(fā)生在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xù)高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 (3)主要的功能:強制債券持有者積極行使轉股權,,因此又被稱為加速條款,。同時也能使發(fā)債公司避免在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債券利率所蒙受的損失 【提示】贖回條款對發(fā)行公司有利 |
回售條款 | (1)含義:指債券持有人有權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賣回給發(fā)債公司的條件規(guī)定 (2)發(fā)生時機:回售一般發(fā)生在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xù)低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 (3)作用:回售對于投資者而言實際上是一種賣權,,有利于降低投資者的持券風險 【提示】回售條款對債券持有人有利 |
強制性轉換 條款 | (1)含義:是指在某些條件具備之后,,債券持有人必須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無權要求償還債券本金的規(guī)定 (2)作用: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地轉換成股票,,預防投資者到期集中擠兌引發(fā)公司破產(chǎn)的悲劇 【提示】強制性轉換條款對發(fā)行公司有利 |
(四)可轉換債券的籌資特點——優(yōu)點
特點 | 說明 |
籌資功能靈活 | 將傳統(tǒng)的債務籌資功能和股票籌資功能結合起來,,籌資性質和時間上具有靈活性 |
資本成本較低 | 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于同一條件下普通債券的利率,降低了公司的籌資成本,;此外,,在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時,公司無需另外支付籌資費用,,又節(jié)約股票的籌資成本 |
籌資效率高 | 可轉換債券在發(fā)行時,,規(guī)定的轉換價格往往高于當時本公司的股票價格。如果這些債券將來都轉換成了股權,,這相當于在債券發(fā)行之際,,以高于當時股票市價的價格新發(fā)行了股票,以較少的股份代價籌集了更多的股權資金 |
缺點:
特點 | 說明 |
存在財務壓力 | (1)存在不轉換的財務壓力,。如果在轉換期內公司股價處于惡化性的低位,,持券者到期不會轉股,會造成公司的集中兌付債券本金的財務壓力 |
(2)存在回售的財務壓力,。若公司股價長期低迷,,在設計有回售條款的情況下,投資者集中在一段時間內將債券回售給發(fā)行公司,,加大了公司的財務支付壓力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陳慶杰老師《財務管理》2024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