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wzq2018-12-29 13: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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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科目第七章稅務管理
【知識點】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措施 | 內容 |
強制執(zhí)行 |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收保全僅有此一項),,也適用于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納稅或者解繳稅款,,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稅款,,逾期仍未繳納的,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提示】對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zhí)行,。 |
(1)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 |
(2)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賣,、變賣等費用后,,剩余部分應當在3日內退還被執(zhí)行人。 | |
(3)個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強制措施的范圍之內 |
必須從過去的錯誤學習教訓而非依賴過去的成功,。多加練習中級經濟師考試試題,做好錯題記錄,,經?;仡櫋?/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