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預習考點: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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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科目第四章貨物和勞務稅制度
【知識點】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一)起征點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個人”,納稅人的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不適用增值稅起征點,。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guī)定:
(1)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具體起征點由各省級國稅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幅度內確定,。
(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免征項目
1.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yè)產品免征增值稅;(銷售外購農產品不免稅)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指向社會收購的古舊圖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個人(不包括個體經營者)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提示】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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