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考生注意,!財政部印發(fā)3項新準則或影響2021年考試,!
注會考生注意啦!財政部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yè)務質量管理》等三項準則的通知!這項通知或許會對2021年考試產生影響,,一起來看看吧,!
人民銀行、審計署,、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jiān)管總局,、銀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外匯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審計質量的關切,,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能力,,提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擬訂(修訂)了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相關準則,。
本次擬訂(修訂)的準則包括三項,,分別是《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yè)務質量管理》(修訂)、《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2號——項目質量復核》(擬訂)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管理》(修訂),,現予批準印發(f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對于從事證券服務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于2023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本批準則,,即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適合本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開始運行,,自運行一年之內開始對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價;
2.對于不從事證券服務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于202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本批準則,,即2024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適合本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開始運行,自運行一年之內開始對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價,;
3. 允許和鼓勵提前執(zhí)行本批準則,。
本批準則生效實施后,《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項審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19〕5號)中,,相應的《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 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zhí)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鑒證和相關服務業(yè)務實施的質量控制》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量控制》同時廢止。
執(zhí)行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附件:
1. 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yè)務質量管理
3.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管理
財政部
2020年11月19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注會考試的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