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利和義務——總述_25年注會經濟法學習要點




注會經濟法第六章是非常重要的章節(jié),在2022年考試中,該章節(jié)與證券法結合的案例分析題分值達18分,,直接決定考生能否通過考試,。其高頻考點包括公司設立程序,、股東權利義務,、董監(jiān)高責任,、股權轉讓規(guī)則等,,是考生必須攻克的“核心陣地”。以下是學習要點“股東權利和義務——總述”的講解,,一起來看看吧,!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單元: 公司股東與股東權利
【知 識 點】
股東權利和義務——總述
1.股東權利的學理分類(教材第189頁)
分類 | 典型例子 |
參與管理權(也稱共益權) | 包括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主要有: (1)股東會參加權、提案權,、質詢權 (2)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累積投票權 (3)股東會召集請求權和自行召集權 (4)了解公司事務、查閱公司賬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權 (5)提起訴訟權 |
資產收益權(也稱自益權) | 股利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優(yōu)先權、股份質押權和股份轉讓權等 |
2.股東的善意行使股權義務(教材第194頁)
股東義務主要包括出資義務和善意行使股權義務,,所謂“善意行使股權”:
(1)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的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其與公司的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如違反該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控股股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受壓迫中小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收購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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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知識點“股東權利和義務——總述”的相關內容,經濟法為文科類科目,,備考時容易出現(xiàn)混淆的情況,,建議考生在備考時通過習題練習輔助記憶考點,鞏固理解!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