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書提單指的是經過背書才能轉讓的提單,,背書是為了轉讓提單,,是背書一方同意將提單轉讓給被背書一方的表示,。提單轉讓方式分三種:1.記名提單不可背書,,不可轉讓,;2.指示提單經過背書轉讓,;3.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
更新時間:2019-11-04 14:26:18 查看全文>>
背書提單指的是經過背書才能轉讓的提單,,背書是為了轉讓提單,,是背書一方同意將提單轉讓給被背書一方的表示,。提單轉讓方式分三種:1.記名提單不可背書,,不可轉讓,;2.指示提單經過背書轉讓,;3.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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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電票在網(wǎng)銀上打印電子承兌匯票的正面和反面做憑證附件,。原始憑證又稱單據(jù),,是在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jù),。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jù),,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
承兌匯票背書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jù),。
承兌匯票背書,把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以復印件作為原始憑證入賬,,原件另外保管好,并在備查簿中登記,。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yè)務內容,、業(yè)務數(shù)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原始憑證的種類很多,如發(fā)貨票,、收貨單,、領料單、銀行結算憑證,、各種報銷單據(jù)等,。
原始憑證按來源不同,可分為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是由本單位經辦業(yè)務的部門和人員在執(zhí)行或完成經濟業(yè)務時填制的憑證,,自制憑證按其反映業(yè)務的方法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
背書轉讓的記賬憑證摘要寫上背書轉讓就可以,因其不存在承兌風險,,所以直接做應收債權出售處理,。
借:銀行存款
存貨(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營業(yè)外支出
貸:應收票據(jù)——銀行承兌匯票
營業(yè)外收入
電子承兌匯票轉讓背書是承兌匯票背面第一個“背書人簽章”欄內,由票據(jù)正面收款人簽章,,并填寫被背書人單位正確全稱,,進行背書轉讓。后手背書轉讓,,依次簽章進行,。
(1)以“憑指示”(To order)作為抬頭人,稱為不記名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order”并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背書,,故也稱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提單,。
(2)以“托運人的指定人”(To order of shipper)為抬頭人,,稱為憑托運人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order of shipper”或“To shipper’s order”,,并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或記名背書,,進行、轉讓,,托運人也可不背書,,只有托運人可以提貨,既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3)以“開證行的指定人”(To order issuing bank)作為抬頭,,稱為銀行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the order of xxxx bank(開證行名稱)或“To xxxx bank’s order”,并由銀行(往往是信用證支付方式中的開證行)進行背書轉讓,。
提單未背書指的是提單沒有背書,提單的背書形式有:記名背書: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并有背書人簽名的背書形式,。指示背書: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寫明“憑XXX指示”的字樣,同時由背書人簽名的背書形式,。不記名背書:也稱空白背書,,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由自己簽名,但不記載任何受讓人的背書形式,。
進口提單背書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在海上進行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著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提單背書包括托運人的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提單、選擇指示人提單,。
空白抬頭提單在托運人(即賣方)未指定收貨人或受讓人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于賣方。一般賣方都在空白抬頭提單背面作空白背書(Blank endorsed),,將提單轉讓給銀行,,銀行即取得貨物所有權。若信用證規(guī)定是Endorsed in blank,,或Blank endorsed,,都是空白背書的意思,發(fā)貨人只需在提單背面簽章,,不做任何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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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背書提單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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